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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惜那个下班买菜回家的人 |
结了婚,又双方都有工作的人,下了班谁来做饭,着实是个问题。通常而言,下班早的那位,便须承担起买菜做饭的义务,而另一位只需踩着饭点回家,开门闻饭香,饥肠辘辘的胃自有安放之处。若恰好碰上双方都加班,那只能各自点上一份外卖,对着公司的电脑凑合着解决一顿。虽然如今动动手指,划几下手机屏幕,食物就自己送上门来,但塑料盒里的饭菜,缺的永远是温情和放心。 同事Lisa结婚三年了,只要没碰上加班或者聚会,下班时手里必然提着一兜子菜。菜的品种不多,基本上都是些常见面孔:白菜、西红柿、黄瓜、茄子、辣椒……这些都是午饭过后,她在公司附近的超市里买的——她住的地方买菜不方便,就天天提菜回家。菜買多了就沉,也吃不了,放冰箱影响新鲜度,于是每天只买仅够做晚饭的菜。从她买的菜里,我就知道当晚她和丈夫吃什么。星期一是青椒肉丝、番茄炒蛋、小葱拌豆腐;星期二是红烧茄子、盐煎鸡翅、炒土豆丝;星期三吃捞面…… 我和她一起坐过几次地铁,下班高峰期,车厢人满为患、汗味涌动,Lisa一手护着提包,一手护着菜,长期如此,她早就练成了不用扶手也能站稳的技能。旁人都在低头刷手机,她双手没有空闲,大多数时候只能盯着车窗发呆,一心盼着赶快到家。 我问她:“每天都做饭,很辛苦吧?”她笑笑,说:“辛苦说不上,有条件自己做饭其实还蛮幸福的,我有朋友跟人合租,根本没办法做饭,只能吃外卖。” 我感叹道:“也有很多人就算有漂亮的厨房也天天点外卖、下馆子,其实条件允许的话,饭菜还是自己做的好啊!”她点点头:“一个人的时候总觉得怎么都行,但两个人过日子,还是不能太随便了,外卖虽然便利,但胃受不了,饭店口味重,天天吃也不是办法。自己做的饭菜,就算味道没那么好,但食材和烹饪过程是健康卫生的,下班麻烦一点,也都是为了家人和自己能吃得放心。”我又问Lisa,吃完饭谁来洗碗?Lisa哈哈大笑着说道:“当然不是我啦!” 看来是分工明确,一人做饭,一人洗碗。实际上,有这样分工经验的家庭都知道,负责买菜做饭的那位,总归是要付出得多一些。然而和谐美满的婚姻,谁还会拿着公平秤计较这些多少呢?我不禁有些羡慕Lisa的另一半:真是个幸福的人啊! 经常看到一些年轻的小两口因为婚后谁来做饭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,女人总是咬牙切齿:“我也一样上班赚钱,凭什么要我做饭,不如娶个保姆得了。”男人们则理直气壮:“哪有大老爷们儿做饭的,挣钱养家才是男人的本分。”双方无法协商,互相不懂体谅,有厨房没烟火,这样的婚姻,注定难以长久。 美食虽可口,但制作过程琐碎,买菜、摘菜、切菜、炒菜……一套流程下来,耗费的是做菜人的时间和精力,且炒菜后身上尽是油烟味,也难怪乎这样一份家庭工作总遭人“嫌弃”。也正因如此,如遇到白天上班辛苦一天,下班还愿意给你做饭的人,实在是你的好福气。 我曾在下班的路上碰到过骑着自行车,车筐里放一筐子菜的中年男人。男人肚子发福,轻微谢顶,肩上斜挎着公文包,小心翼翼护着车筐里的蔬菜不被抖落,谨慎又紧张,车把手上一侧挂着一小袋排骨和五花肉,一侧挂着一袋土豆。他今晚定是要在厨房大显身手一番吧! 我想到了张爱玲在《封锁》里描写的那位下班帮妻子买菠菜包子的吕宗桢。“一个齐齐整整穿着西装戴着玳瑁边眼镜提着公事皮包的人,抱着报纸里的热腾腾的包子满街跑,实在是不像话!”张爱玲笔下的吕宗桢是如此抱怨妻子,仿佛下班还要从事买菜“义务”的男人是狼狈的。 狼狈吗?一点都不狼狈。在我看来,下班愿意帮妻子买菠菜包子的男人是温柔的。而那位下班骑自行车载着一筐菜的男人,虽早已褪去了少年时的意气风发,也不是白日在办公室里焦头烂额或雷厉风行的形象,他甚至一点都不帅,也跟酷沾不上任何边,但他身上散发的体贴和顾家是真实的。他一定是一位好父亲,好丈夫。 我又想到了我的父亲,一位很喜欢做饭的男人,要说起来,手艺比我母亲还好。小的时候家里条件不好,父亲每天一大早就骑着摩托出门给人送货,劳累了一天下来,却总不忘绕到菜市场里溜上一圈,回家时手上便提着几样小菜。 那时候母亲的工作也很忙,下班时间晚,做晚饭的任务便落到了父亲头上。我在内屋做功课,总能听见他一个人在厨房里洗、切、蒸、炒的声音,饭菜的香味在傍晚的夕阳中弥散,飘过客厅,穿过门缝,钻进我的鼻腔。回想那些年,父亲在厨房忙碌的声音和扑面而来的饭香总是让我安心又温暖,那是家的味道。父亲总告诉我,他从未觉得做饭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,相反是一种享受。看着家人吃着自己做的饭菜,他很开心,就算生活再艰难,他也总是乐呵呵的。 长大后我渐渐明白,并不是父亲真的很享受做饭,辛苦一天下来,尤其是做体力活的人,任谁都想先趴着好好休息一下,只是一想到放学后的孩子和还没下班的妻子肚子都空着,便有了做饭的动力。家人的了不起,都在这些“不寻常的寻常小事”里面。买菜做饭的那个人是最辛苦的,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。推门进屋,厨房里有个忙碌的身影,桌上已经摆放着做好的饭菜,无论生活里有什么样的不开心和不如意,瞬间烟消云散。这样的场景,应该倍感珍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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